关于清理无主废旧非机动车的通知

发布者:吴英豪发布时间:2024-04-30浏览次数:10

师生员工们:

  目前校内存有部分无主非机动车(含电动自行车),这些车辆车况差已基本报废,不仅常年占据停车资源带来不便,影响校园美观,更存在安全隐患。为此,保卫处将集中清理。具体安排如下:

  1、清理区域:松江校区。(学生公寓除外)

  2、车主自行清理2024430日—515

  请广大师生员工对自己长期停放且今后还需继续使用的非机动车,进行清洁保养避免误清,对自己长期停放的无法使用的废旧非机动车进行处置。

  3、保卫处集中处置

  ⑴ 202451617日保卫处集中清理、统一停放。

  ⑵ 2024518日—2024716日期间,保卫处开展集中公示和车主认领。集中公示点:松江校区治学路围场外。

  ⑶公示期间,若有非机动车被误清理,请车主带好有效证件和车辆相关凭证,先到保卫处确认后,再前往集中公示点认领。

  联系方式:保卫处服务窗口,松江校区行政楼C楼一楼大厅,电话67791119

  ⑷公示结束后,对于无车主认领的废旧非机动车,学校将统一处理。

 

 

 

 

 

 

卫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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