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2025级新生:
近年来校内电动自行车数量急剧增加,违规停车、违规充电等现象普遍存在,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秩序。为防止涉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教育系统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沪教委保[2024]9号)和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消防救援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上海高校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沪教委保[2025]4号),经学校研究决定,2025级新生如需使用电动自行车,则实行准入备案制,对因身体原因,或因学习、实习等原因居住在校外,确需使用电动自行车通勤的学生,先向学院申请,学院审批通过的可购买电动自行车,最后到保卫处安装进校车牌。电动自行车无进校车牌不得进校。
让我们携手做绿色出行的实践者,口口相传,从我做起,校园内不使用电动自行车,以步行、骑自行车的实际行动支持绿色出行,为健康加油,共同营造美丽平安的校园环境。
保卫(部)处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