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梅花”台风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吴英豪发布时间:2022-09-13浏览次数:10

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已于913日凌晨移入东海南部海面,并加强为强台风级,其中心位于浙江省象山县南偏东方向大约490公里的海面上,北纬25.5度、东经124.1度,中心附近最大风力有14级(42/秒),中心最低气压为955百帕,七级风圈半径220-260公里,十级风圈半径60公里,十二级风圈半径30公里。

预计,“梅花”将以每小时10-15公里的速度向偏北转西北方向移动,强度还将有所加强,逐渐向浙江温岭到舟山一带沿海靠近,并将于14日下午至夜间在上述沿海地区登陆(台风级或强台风级,38-45/秒,13-14级);登陆后,“梅花”将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强度逐渐减弱。

未来随着“梅花”的不断靠近,浙江、上海近岸海况将越来越差,风暴潮和海浪的预警级别还将提升,最高预警级别可能双双达到红色,提醒大家要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关注后续预警信息,及时做好面对灾害的防御准备。

防汛防台关系学校财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面对台风“梅花”强度大、风浪影响大、持续时间长的特点,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梅花”台风的危害性,强化风险意识、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最充分准备。为防范化解风险隐患,现就“梅花”台风期间有关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防御指引

1.排水防涝。做好校内排水设施设备和排水管网的检查、维修,清理屋顶平台,防止天沟和落水管道阻塞;及时清理下水井、排水管线和校园路面垃圾,确保校内道路排水畅通;做好防止校内低洼易涝区域和地下设施雨水倒灌问题和积水排水问题。

2.防高空坠物。全面清理各类校园高空构筑物,对空调外机、宣传指示牌、室外天线、老旧牌匾等户外设施以及墙面突出标志进行清查并及时加固;做好校园内的大树、老树维护,对行道树以及学生活动区域的老树大树及时修剪、加固;注意校内简易工棚、简陋车棚、建筑外贴面的清理整治,及时消除问题隐患。

3.防雷工作。分步实施做好防雷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对防雷安全检测中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应立即制定整改计划,加强隐患治理动态跟踪,确保防雷检测与整治工作取得实效,杜绝隐患“回潮”。

(二)重点巡查地点和主要防御内容

重点巡查地点:三校区各地下室、低洼地、配电房、水泵房、图书馆以及建筑工地、施工场所、危棚简屋、临时建筑、构筑物。

主要防御内容:有否积水、排水是否通畅;配电房、水泵运转是否正常;图书馆、实验室等有否漏水、天花板是否松动;各建筑施工场所脚手架、简易工棚、临时建筑等是否牢固,有否棚屋倾倒、屋顶掀开等迹象。

巡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送相关部门负责人:

(三)相关职能部门工作

1.后勤实业发展中心要对照以往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梳理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和销项,并储备好必要的防汛应急物资。

2.保卫处负责汛期总值班以及对上述重点巡查地点的巡查工作,力求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处置。

3.两办应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信息报送和处理工作。发生险情、灾情和人员伤亡事故,应及时向防汛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并严格执行首报、续报和终报制度,防止重要信息迟报、漏报、误报和瞒报,提高信息报送的规范性、时效性和准确性。

4.各职能部门应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险情发生时,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应各司其职,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四)各二级单位及师生

1.各二级单位及师生应密切关注汛情和预警信息,险情发生时,应积极组织管理人员和教师,有序组织学生安全撤离。

2.遇极端灾害天气,各单位应暂停包括教学、培训等一切活动,并提前通知到相关师生。师生也应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主动暂停一切外出活动。

3、各部门办公楼、机房、实验室、学生公寓、餐厅等建筑物的门窗关闭,将实验设备、电脑等用电设备的电源关闭并拔下插头。注意室内有否漏水、天花板是否松动;重要仪器、关键设备做好相应的防护措施;

4、在校学生在暴雨和台风期间尽量不要外出,留在房间内,避免意外事故的发生;

5、外出活动时请注意安全,注意高空坠物,尤其要注意积水较深的区域,避让雨水井、污水井、电缆井、配电箱等设施,避免掉落或触电;

学校在此期间设立了24小时应急值班电话,由专人负责各种突发事件。如有情况或需要帮助,请及时拨打以下电话:

松江校区:值班室(行政楼C109室)电话:67791110

长宁校区:值班室(北门校卫室二楼)电话:62751394

虹口校区:值班室(新学生公寓118室)电话:55386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