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治安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8-10-30浏览次数:82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章程》,综合治理办公室现开展“2018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以科室、系(室)、班组等为集体

评选名额:3-5个。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实绩导向。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二级安全责任,完成到人到岗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在综合治理工作领域中取得优秀业绩,创新安全管理办法等。体现团队的力量。

2)本年度无各类案事件、安全事故等发生。

三、评选程序

120181112日前提交《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每个部门只能申报1个集体。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方式,由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评审。评审结果于20181120-1125日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公示期间综治办将设立联系电话:67791042,联系人:邬祎洁。

四、奖励办法

对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2018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治安先进集体”奖状,并予奖励。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181030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申报表

 

申报集体名称

 

所属单位

 

集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理由(300字左右,可另附)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综合治理办公室评审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