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治安先进集体的通知

发布者:邬祎洁发布时间:2023-10-16浏览次数:10


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根据《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委员会章程》,综合治理办公室现开展“2023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治安先进集体”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评选范围:以科室、系(室)、班组等为集体。   

 评选名额:5个。  

 二、评选条件

 (1)坚持实绩导向。党政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本单位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二级安全责任,完成到人到岗的三级安全责任体系,完成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要求。在综合治理安全工作领域中取得优秀业绩,创新安全管理办法等。体现团队的力量。      

2)本年度无各类案事件、安全事故等发生。


 三、评选程序

120231024日前提交《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每个部门只能申报1个集体。电子版材料请至“学校云盘>文档库>18保卫处>2023年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评选材料”下载查阅。

2、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主申报方式,由综合治理办公室组织评审,全校各部门安全责任人进行投票评议推举,综合治理办公室统计。评审结果于2023111-116日在上海工程技术大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

3、公示期间综治办将设立联系电话:67791106,联系人:邬祎洁。

 四、奖励办法

 对表彰的先进集体授予“2023年度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治安先进集体”奖状,并予奖励。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

 综合治理办公室

20231017

附件:

上海工程技术大学综合治理先进集体申报


申报集体名称


所属单位


集体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申报理由300字左右,可另附)

申报单位意见


(申报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综合治理办公室评审意见



 备注:此表请于20231024日前交保卫处(行政楼C211室),综治办。

 电话:67791106,联系人:邬祎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