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部、处、室、直属单位:
落实教育部和市教委安全生产工作要求,现就“五一”期间学校安全生产工作提示如下:
一、加强安全意识,落实管理责任。当前疫情形势逐步向好,复工复产后校园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可控,但风险隐患仍然存在。希望各单位根据当前工作实际,提升安全防患意识,强化风险防控,围绕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消除,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好。
二、加强安全自查,严守安全底线。各单位启动“五一”前安全隐患部门自查,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突出重点区域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加强电器设备管理,做好台账记录,守住安全底线。
三、增强疫情防控,落实岗位值班。各单位在疫情期间,将疫情防控与复学安全齐抓共推,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重要岗位值班制度,保持应急状态,确保应急反应迅速、灵敏、有效。
保卫部(处)安全生产办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