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面清查实验室历史库存化学品的通知
各相关学院: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88号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及教育部教技函〔2019〕36号《关于加强高校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安全环保管理办法》、《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化学品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我校化学品安全管理,现开始对全校历史库存化学品进行全面盘点和清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盘点范围及时间
1.盘点范围:全校涉及化学品的实验室。
2.盘点时间:2020年5月10日---2020年6月15日
每瓶为一条记录,同种类型分开填写。每间实验室为一个统计单位分开统计。
二、盘点的要求
2020年6月16日前,各相关单位将《实验室化学品统计表》电子稿发送邮箱1436@sues.edu.cn,纸质稿一式三份签字盖章后报送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安全生产办公室和所在学院。
请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库存化学品盘点清理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认真盘点清查;各实验室负责人也须安排人员积极配合盘点工作,确保数据准确,按时完成任务。
清理出的不要的化学品,按废弃物处置要求,做好分类,贴好相应标签(见附件),由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统一处置。
联系人:朱小芳;电话:67791051;顾建勤,电话67791261。
表1实验室化学品统计表.xlsx附件:实验室废弃物统一标签.pdf
安全生产办公室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