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提示

发布者:高致宇发布时间:2020-06-17浏览次数:45

各学院(中心)、各实验室:

随着师生返校,实验室日常工作已逐渐恢复,但目前仍处于防止新冠肺炎疫情反复的关键时期,仍需提高警惕。为做好防疫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切实保证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作如下工作提示,请大家重视和落实。

一、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学校疫情防控期间的相关规定加强实验室管理,落实实验室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完善各部门应急管理机制,做好突发事件的处置准备,如遇疫情,做到及时、如实上报。

二、各单位应进一步梳理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问题,严格落实实验室安全检查制度,加强实验室安全监管和治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防护器材、设施、设备(附件一)。在实验室恢复使用前各单位要进行自查,突出对重点区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同时应加强设备、设施启动前的维护保养工作,并做好相应台账记录

三、对进入实验室的师生实行报备登记制度,须提前一周(每周五报备下周情况)填写登记表(附件二),并将盖章的电子版提交至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gu_jq@sues.edu.cn和安全生产办公室(1473@sues.edu.cn)。

四、实验室负责人、学生指导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并做好相应安全教育台账记录,认真组织落实并做好实验室人员出入情况的登记。

五、实验室开放期间(含节假日、双休日),各单位须安排实验室管理人员值班。

  

安全生产办公室

2020616

  


  

附件一:关于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的提示

  

提示一:研究生使用实验室安全教育

二级安全教育:由研究生所在学院,每半年对全体研究生和导师进行不少于 1 个学时的专项安全教育,或开展一次对研究生导师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研究生接受安全教育与记录情况的检查。要求学院根据本学院研究生培养要求和课题研究特点,编写实验室仪器设备安全操作、器具和材料(试剂)等安全使用、以及防火防盗防骗和用电安全等内容的安全教育讲义;

三级安全教育:由研究生的带教导师为教育主体,必须向新带教的研究生开展一次不少于 1.5 学时的,针对即将进入的实验室之仪器设备使用方法、操作规程、应急处置方法,及实验室安全管理事项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告知,并由研究生做好安全教育内容的记录,导师审核签字。平时的研究生安全教育,由研究生导师结合实验室安全管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

第三条研究生导师对研究生使用新实验室前,或使用新工艺、新仪器设备、新材料、新技术前,都必须对每位研究生进行其安全教育、应急处理培训和告知。研究生必须做好安全教育记录,教育者做好签核。

提示二:防护措施

第四十九条进入化学实验室的所有人员应根据各实验室特点和工作特性规范着装、必须穿着实验防护服、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进入化学实验室、仓库和设备维修区域等可能造成眼部伤害的区域必须穿着实验服,佩带防护眼镜、手套等。

第五十条严禁穿着露趾鞋、布鞋、高跟鞋以及不能盖住整个脚背的其它鞋子进入化学实验室;不得穿短裤、裙子等不能对身体起到良好防护作用的衣物进入化学实验室;头发长度达到肩膀的必须束起来方可进入化学实验室。实验防护服和手套在离开实验场所后需脱下并妥善处理,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提示三:特种设备

第二章新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的管理

第五条特种设备安装和调试必须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三十日内,向所在区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并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复印件分别报送资保处、保卫处备案。

第六条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建立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操作规程、人员培训计划,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明确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职责。

第七条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按时归档。

  

附件二上海工程技术大学实验室使用登记表.docx